校内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:
为努力实现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,大力推进学科建设,进一步激发科学研究创新活力,促进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水平的提升,推动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的发展,根据《关于规范管理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平台课题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乐师院科〔2017〕4号)精神,学校决定启动校内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,希望各平台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项目申报质量。
一、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信息
科研机构名称 |
依托 单位 |
类别 |
文理科 |
机构 级别 |
课题立项级别 |
竹类病虫防控与资源开发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|
生科 学院 |
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|
理科 |
省级 |
省级 |
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 |
文新 学院 |
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|
文科 |
省级 |
省级 |
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|
旅游 学院 |
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|
文科 |
省级 |
省级 |
四川世界遗产普及基地 |
旅游 学院 |
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|
文科 |
省级 |
省级 |
“川南地方品种鸡产业化”四川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 |
生科 学院 |
四川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 |
理科 |
厅级 |
厅级 |
“天然产物化学与小分子催化” 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|
化学 学院 |
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|
理科 |
厅级 |
厅级 |
“互联网自然语言智能处理” 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|
计科 学院 |
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|
理科 |
厅级 |
厅级 |
“西南山地濒危鸟类保护”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|
生科 学院 |
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|
理科 |
厅级 |
厅级 |
四川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|
特教 学院 |
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|
文科 |
厅级 |
厅级 |
四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 |
文新 学院 |
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|
文科 |
厅级 |
厅级 |
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研究基地 |
旅游 学院 |
四川省旅游局首批旅游科研重点基地 |
文科 |
厅级 |
厅级 |
乐山市廉政研究中心 |
政法 学院 |
市校共建研究机构 |
文科 |
市厅级 |
市厅级 |
二、申报条件
1、课题负责人符合省部级课题申报的资格条件。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者博士学位的,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,方可申请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项目。
2、项目未在校内有过立项的课题。
3、项目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前期成果。
三、立项数和经费标准
1、立项数量:每个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立项总数不得超过10项。
2、项目经费:每项2-4万。
四、项目研究任务要求
1、项目研究周期:2019-2021年
2、项目任务:
(1)论文要求
——省级平台项目:公开发表4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。
——市厅级平台项目:公开发表3篇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。
(2)项目要求
在研究周期内达到申报省部级相关项目的质量要求,并成功申报。
3、结项要求:以上论文和项目要求均满足者方可申请结题。
五、项目管理
所有项目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相关规范实施管理,项目严格按照任务要求进行评审,凡是未达到要求和逾期未完成的项目,将予以撤销,并视情况收回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。
六、申报要求
1、同一课题负责人若已经申请立项了2019年校级学科建设重点科研项目,不得再次申请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项目;同一课题负责人不得在2个或2个以上的科研平台获得项目立项。
2、项目组成员可邀请校外专家2-3人参与。
3、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根据本通知要求发布申报通知,题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到相应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,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自行组织项目申报、立项、过程管理及结题等相关事宜。
4、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上报立项材料及时间要求。
各省、市厅级科研平台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使用申报书模版和立项汇总表(附件下载),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,将完善的纸质立项申报书一式一份、立项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稿1份(签字盖章)交到科研部,文科及艺体教学院交人文社科中心,理科教学院交自然科学中心,咨询电话:自然科学中心:2276283;人文社科中心:2276293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1、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平台项目申报书
2、2019年科研平台项目立项汇总表
3、关于规范管理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平台课题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(乐师院科〔2017〕4号)
乐山师范学院科研部
2019年10月10日